說實話,給弘治皇帝打工是真的舒服,不需要擔心太多,弘治皇帝是寬厚仁慈的老闆,對下面的臣子是真的不錯。
除非是動了天子的逆鱗,弘治皇帝是很少動殺意的,幾次大案,被殺的官員終究是少數,大部分的官員也就罷官、流放,至於家人更是不會大規模的牽連。
現在對自己又是關心,又是賞賜的,這讓謝遷也是很感動。
但天子挽留一二,那也是常規操作了,謝遷去意已決,自然是還會不斷的請辭的。
「不允~」
弘治皇帝丟下一句話就直接退朝了。
尚書房內,弘治皇帝也是再次挽留謝遷,但謝遷依然是去意已決,無心繼續留下去了。
沒辦法,謝遷好歹也是內閣大臣,也是要臉面的,你弘治皇帝微服私訪,三個閣老帶了兩個,就是不帶自己,這不是讓自己難堪嘛。
朝野上下知道了,自己還怎麼去當這個內閣大臣?
接下來的幾天,謝遷接連不斷的上書請辭,弘治皇帝也是挽留再三,一連挽留了六次之後,見謝遷去意已決,也是最終不得不同意謝遷回鄉養老。
當然,弘治皇帝對謝遷也是極為優待。
首先就是賞賜了大量的金銀珠寶、珍珠翡翠、錦緞布匹之類的東西給謝遷,這是保證他能夠有足夠的錢物好好養。
接著對謝遷進行了加封,封一個伯爵,當然並不是世襲罔替的那種,這個伯爵是無法繼承的,他一死的話就會收回來,兒子沒辦法繼承,並不是鐵飯碗,一般都是賞賜給重要文臣大佬的,像劉健也是封了一個伯爵。
同時又加封了少傅兼太子太傅,這差不多跟後世的官員一樣,退休養老的時候再提高一個級別。
最後弘治皇帝還提拔了謝遷的兒子謝正,以表示自己的隆恩。
當然了這些都是小事了,隨著弘治皇帝同意謝遷歸鄉養老,朝中大臣們的話題瞬間又回到了該推薦誰入閣的事情上來。
內閣大臣,在明初的時候並無多少實權,但到了明中期之後,內閣大臣就是真正手握大權的重臣了。
內閣大臣的職權大致上有票擬批答之權、草擬詔敕與封駁之權、顧問諮詢與勸諫之職、會議決策、會審、經筳進講之職。
所謂票擬批答即對各衙門、臣僚進獻的奏章,草擬答覆或處理意見,以供皇帝參考決策。從票擬職權的初設看來,內閣只是秘書機構。
然而,隨著仁宗、宣宗時,內閣票擬制度被明確固定下來,票擬成為內閣參與行政決策的重要手段。
由於皇帝決策前,必須經過內閣的票擬,草擬政策處理意見,在皇權和司禮監權利較受限制的時期,重要的決策主要由內閣票擬決定。
票擬大約經歷了「同宣協恭」、首輔專票、分票三個時期。
早期,眾閣臣商討擬票,交由皇帝斟酌,若意見不合,則發還改票,多時可至五改,形成皇帝與眾閣臣之間的政治協商。
簡單來說,內閣大臣雖然是天子的秘書,但擁有的權力很大,甚至於可以駁回天子的意見,很多事情,如果內閣大臣不同意,天子都沒辦法,只能夠和內閣大臣們商量著來,互相妥協一番。
草擬詔敕與封駁,詔敕的擬訂初由翰林院執行。內閣制度完備後,翰林院與內閣分置,詔敕的擬訂專由內閣。
所謂封駁,即如果閣臣認為皇帝的諭旨不妥,或者是太監假傳聖旨,可以封還不受,或拒絕草擬,由於詔敕需由內閣出,這就意味著皇帝的意志無法向下傳達,也就不可能予以貫徹執行。
顧問諮詢、勸諫之職,大約分為兩種,一是召對顧問、諮詢;二是密疏進言。
對於密疏進言者,有專印,加蓋即專呈皇帝,一般必有答覆。由於一般的奏章